2018年,水富县村级集体经济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用好用活政策,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做优做强,力促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
怎么发展——围绕重点产业
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如何发展,着重从哪些方面发展,如何克服小、散、弱的问题,水富县在今年将立足全县当前重点产业规划,着眼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规模化水平,利用现有的集体经济公司及县财政注入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流转、培育种植养殖大户,围绕农业产业发展进行配套租赁、承揽承包生产加工和劳务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村级集体经济与本镇(街道)优势产业相融合,切实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用于当前成熟重点产业,带动和促进产业发展。同时,今后的直接涉农扶持资金,能作为股份参股入股的,都将作为集体经济股份计算。
如何激励——调整收益分配比例
村(社区)“两委”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有责,而且有利。水富县建立激励分配机制,今年起,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利润在2万元及以下的,全部用于村(社区)公益事业。年利润2万元以上的,可以提取相应比例用于村(社区)干部待遇补贴,具体标准为:年利润2至5万元的部分,按50%提取,其中书记、主任总共可按不超过提取部分30%的比例领取作为补贴;年利润5至10万元的部分,按60%提取,其中书记、主任总共可按不超过提取部分40%的比例领取作为补贴;利润10至20万元的部分,按70%提取,其中书记、主任总共可按不超过提取部分50%的比例领取作为补贴;年利润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0%提取,其中书记、主任总共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领取作为补贴。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可按不超过提取相应部分60%的比例领取作为补贴。提取后剩余部分用于公益事业、村级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村(社区)运转经费及片区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长待遇补贴等,以最大限度调动村组干部投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性。
谁来发展——村(社区)干部可脱产
谁来发展,至关重要。县委决定,县内年满40周岁以上且在职时间较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经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与村(社区)工作脱钩脱产参与和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实体,主导开展生产经营管理等具体业务。出来参与和领办创办村级集体经济的村(社区)干部,保留脱产前相应职务固定经济待遇(不含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和养老保险,同时可以领取集体经济生产经营效益绩效工资。村(社区)干部脱产参与和领办创办集体经济时间计为在职村(社区)干部任职年限,时间最长可以到2022年村级换届。届时仍可通过参选等方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继续任职。
技术如何保障——农技人员齐上阵
围绕如何实现技术与产业无缝对接,为村级经济保驾护航的问题,水富县发布规定,根据各村(社区)主导产业和农技人员技术特点,由县农业局牵头,实行农技人员驻村制度,由农技人员直接指导村级经济发展。县内涉农部门技术人员还可以采取以技术入股或其他参股形式参与经营,由业主与农技人员之间进行双向选择,按合同约定取得个人收益。个人所得收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申报备案即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广泛提高参与度。
杨瑞余(中共水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璐